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工程测量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工程测量仪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ZGDXXG-202218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价7.56万元。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同预算价。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②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公告期限: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于“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7日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报名处窗口(扬州市翠岗路48号)登记报名,同时现金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因疫情防控,本项目接受现场投标和邮寄投标。
(一)现场投标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2年12月22日下午2: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2日下午2: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金乐
(二)邮寄投标
邮寄接收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人及联系方式:金乐 0514-87302219
邮寄件必须密封且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项目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2日下午 2:30)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超期送达或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邮寄造成的一切风险。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2日下午2:30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采用现场投标的,届时邀请投标人代表(仅限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授权代表一人)出席开标会议。
采用邮寄投标的,投标人代表须在开标当日保持手机畅通。
未派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乐
电话:0514-87302219
办公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二)采购单位: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13773509500
地址:扬州市万福西路106号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代理机构场内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一楼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投标人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3、非本市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出具所在的健康证明或苏康码(绿色)。
十一、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代理机构联系。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