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3月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要求,报考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的对象,直接面试和笔试入围并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由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有序做好面试工作,特制定“面试实施办法”如下:
一、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把握教材的能力、课堂教学素养和专业素养,考核以课堂教学和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
二、面试组织
所有开考岗位面试由扬州市教育局统筹组织,由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实施,于2023年3月26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准考证》。
三、计分方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纪律监督
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7361122、0514-85829103。
五、其他事项
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将通过学校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面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2023年3月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等文件规定执行。
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址:http://www.yzgzx.com/
咨询电话:0514-85829107、0514-87318699
本实施办法由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扬州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