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举行《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解读培训

发布时间:2012-04-13浏览次数:2325

412下午我校财务处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对各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及负责财务结算的相关人员就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进行解读培训,培训由郑传兴处长主持。

翟安治同志就《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此暂行规定是在结合学校发展的新情况、新形势下于20116月重新制定而成,并于20119月实施。内容涉及各系部、处室经费使用的预算管理,支付业务的办理程序,日常办公费、业务费、招待费等预算经费的额度及审批权限,采购固定资产等财产物资的入库验收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等。

郑传兴处长最后强调,各系部、处室必须按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操作,严格把关,保证原始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各系部、处室应制定具有本系部、处室的特点,适应本系部、处室发展的财产管理制度。

本次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培训,使大家进一步熟悉了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解决了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实施以来财务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为今后进一步完善预算内管理、经费使用管理及规范会计行为提供了制度依据。(左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