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扬州市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5浏览次数:2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驻扬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扬州市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已于近日成立,并于3月21日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扬州市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实施细则》。全市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正式启动。市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内。从3月22日至4月20日(每周周一至周五),接受作者申报成果。请按《申报须知》的规定,广泛宣传发动,积极鼓励作者申报成果。

附1:《扬州市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须知

附2:扬州市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扬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

附1:

扬州市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须知

 

一、申报范围

1.我市作者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包括: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专著、编著,高校教材,点校本,地方志,社科普及类成果,论文等(不包括译著,辞书、工具书、注释本、汇校本、年鉴、增刊);公开发表或未公开发表的且被党委政府和党政机关采纳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须附采纳应用的相关材料)。为提高应用性研究成果的转化率,2014年、2015年结项的市级以上社科课题成果可以申报决策咨询奖。

外地作者应扬州本地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约请,专门研究扬州经济社会发展课题,并确实得到实际转化运用的决策咨询成果,可以参评决策咨询奖,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少数成果时间可放宽到本次评奖时间段的前两年(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申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上届评奖未申报;②得到学术界高度评价并产生重大影响(须附有关材料);③须由三位相关学科专家(正高职称)推荐(附推荐文字材料)。

3.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为中文。

4.一位作者至多可申报两项成果,但只能评取1项。

5.申报人必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署名以版权页为准。如是本市作者同外市人员合作的著作,必须有50%以上的篇幅属本市作者所撰写的成果,方可参评全书,否则只评选其中由本市作者承担且能独立成章的部分。

6.凡属“丛书”,一般以单本参评。个人论文集可以参评。

7.再版的成果必须有30%以上内容为修订、增补的方可参评(须有证明材料)。

8.已获省、市级(如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部委办局、省级人民团体,市委、市政府)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9.一般中小学教材不参加本次评奖。

10.集体论文集中的单篇成果可以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16年3月22日—4月20日(每周周一至周五)。逾期不予接受申报。

三、申报方式

申报人须提交《扬州市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2份、成果原件1份,还可提交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材料。申报人员须认真填写《申报表》,在职人员须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表》可在市评奖办公室领取,或从网上下载。

网址:http://skl.yangzhou.gov.cn/

四、申报成果分类

申报人须根据申报成果内容,按以下四大类别自行确定,并将代码填写在《申报表》封面“学科代码”栏目中,如:哲政社研究的成果,若是著作,填写“1-1”,若是论文,填写“1-2”。

(1)哲政社类(著作代码“1-1”,*码“1-2”)

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宗教学、政治学、法学、军事学、社会学、民族学及相关子学科。

(2)经管类(著作代码“2-1”,*码“2-2”)

包括经济学、管理学及相关子学科。

(3)文史教类(著作代码“3-1”,*码“3-2”)

包括语言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体育科学及相关子学科。

(4)决策咨询类(著作代码“4-1”,*码“4-2”)

包括公开发表或未公开发表的,且被党委政府和党政机关采纳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须附采纳应用的相关材料)。

五、接受申报的单位

(1)凡具备申报条件的成果,均可由作者直接向市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内)申报。

地址:文汇东路231号10楼

电话:85822686     邮政编码:225009

(2)为便于作者就近申报,各县(市、区)单位部门的作者,可通过所在地的社科联或宣传部理论科,省、市属院校、科研院所作者,可通过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集中向市评委会办公室申报。

宝应县社科联电话:88282632

高邮市社科联电话:84685560

仪征市社科联电话:83424669

江都区社科联电话:86554769

邗江区社科联电话:87861590

广陵区社科联电话:80825087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评奖获奖的论著类成果,一般不予退还,收入“扬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书库”。

 

 

扬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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