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2浏览次数:3

各处室、系部:

为了提升教师的教育科研能力,以低重心、专题式的小课题研究为载体,使教育科研有效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真正能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研究目的

1、切实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育教学实效性。

2、促进教师将教育科研与日常教学工作进行有机整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进一步促使教育科研活动立足校本、植根课堂。

3、为教师搭建舞台,引导教师深入思考教育问题、探究教育规律、总结成功的教育教学经验,形成文章,并力争在各类媒体专栏发表。

     二、选题范围

《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共分1.综合研究类、2.思想政治工作类、3.师资队伍建设类、4.课程改革类、5.教育技术类、6.人才培养模式与专业建设类、7.教学管理类、8.实训基地建设类、9.学生管理类、10.校园文化建设类、11.后勤服务类等11类。《指南》中所列的条目仅为参考选题方向和范围,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报者须在此基础上结合不同的专业、课程及其教改实践确定具体的课题名称,课题的设计应注重聚焦教育、教学现实问题,以中小型课题为主,研究时限为一年(特殊情况不超过两年)。对《指南》未涉及到的选题范围,申报者认为具有研究价值的也可申报。

     三、申报程序

     申报者须填写《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一式2份,经所在处室、系部审核后,统一汇总(汇总表见附件3)。以上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稿同时由处室、系部统一发送到yzgzxdds@163.com。

     四、申报组织

     各系部要广泛宣传发动,以教研室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课题申报的组织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领会《指南》要点,鼓励教师结合学校管理、办学模式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选题申报,并在开展课题申报前期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填写《申报书》,努力提高课题申报的水平和质量。要求每个教研室至少完成一个校级课题,学校将教师参加课题研究情况纳入系部考核与职称评定工作之中。

    五、申报时间

     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逾期申报均不受理。(附件见各系部邮箱)

                                     

 

                                          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职教研究所、督导室

                                                2016年 11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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