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高等职业学校2022年春季排球联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22-03-28浏览次数:2362

一、主办单位: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排球比赛组委会

二、协办单位:1.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体育部

 2.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团委

三、竞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2年4月中下旬—5月中旬

地点:扬州高等职业学校排球场

四、参赛单位:电子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建筑与环境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贸旅游系、基础教育部

五、比赛组别:男女混合组

六、报名及联席会议

1.以系部为单位组队,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运动员限报12人。

2.4月10日下午16:00在行政楼205会议室,进行分组抽签,并召开领队与教练员会议。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单循环制积分赛。

2.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如两队积分相同,则两场比赛得分相加,总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4.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但不采用自由人和技术暂停。

5.特殊规定:

(1)领队、教练员(须是系部学管教师)必须到场

(2)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第三局为决胜局。

(3)  上场比赛队员至少有3位女运动员。

(4)各队服必须整齐统一,颜色一致,号码醒目。

(4)每场比赛均需提前十五分钟到场准备,比赛开始15分钟还不到场者按该队弃权,以零分计,判对方为2分。

八、奖励

1.参赛运动队颁发证书。

2.另设“优秀组织奖”2个。

九、报名截至日期及相应要求

   2022年4月8日10点之前将报名表交至体育部杨曙东老师处,加盖系部公章。

十、要求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经过选拔、科学训练的本系部学生。健康状况良好,无心血管系统疾病,有健康证明及承诺书。健康证明由体育部统一格式,健康证明各系部请于4月12日前送交体育部核查。

2.参赛队员必须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3.为规范比赛,各代表队服装必须统一,队长衣服上要求有队长标志。且队员号码要规范(号码为 1-12)。所有运动员上场队员不得配带首饰或其他易造成他人伤害的物品。

4.参赛运动员必须文明守纪、能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运动员准则

5.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6.本规程解释权属体育部,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篮球比赛组委会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