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合理使用和维护我校田径场地,延长运动场地寿命,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运动竞赛、运动训练、师生业余锻炼及锻炼者的安全,根据学校有关体育场地设施的管理精神和要求,特制订本条例。
一、体育场的使用,要以教学优先为原则。除学校大型活动外,所有体育锻炼、比赛及其它活动都不能与体育课教学和运动训练冲突,要优先保证教学、训练。上课及封场期间,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场内。
二、篮球场地、排球场地由体育部负责管理和维护,对场地设施要定时检查、保养,如发现设施损坏,及时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
三、场内严禁吸烟。严禁乱扔瓜皮果壳、口香糖、废纸杂物等。严禁携带具有可燃性、腐蚀性、污染性物品入内,违者按实赔偿经济损失。
四、学校各系部举行体育比赛,如需用场地,必须经过体育部批准后方可使用.
五、锻炼身体毋忘安全,举止要文明、礼貌、有序。保持场内环境卫生。
六、进入运动场地应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违反规定者,视其情节严肃处罚。
七、严禁各种车辆驶入场内。
八、学生进入场地活动,要严格按照场地器材使用规定进行活动,严禁违章操作,以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球类场地每天由负责卫生的人员进行打扫,以确保场地的清洁卫生。
十、外单位进入场地活动,需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十一、学生或教师进入场地,应自觉爱护场地设施,以防杜绝故意损坏或污染场地的事故发生。
